阜阳市三水厂二期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阜阳市三水厂二期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BJFH-FS2020-002

    

 

 

 

 

 

 

采购人:阜阳市供水总公司

  2020 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阜阳市三水厂二期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阳市供水总公司的委托,现对阜阳市三水厂二期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BJFH-FS2020-002             

2、项目名称:阜阳市三水厂二期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阜阳市供水总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约29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供应商拥有供水或污水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咨询服务业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咨询服务业绩包含以下三项中的至少一项:“实施方案编制”、“财务评估报告出具”或“法律意见书出具”)。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拥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暨供应商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注册地址在安徽境内②在安徽境内有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分所、子公司等)③书面承诺中标后在安徽设立分支机构。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 04 月15日至2020年 04 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阜阳市颍泉区工业园顶大路57号)。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颍泉区工业园顶大路57号)提交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20 04 23 9 30 分                              

2、谈判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阜阳市供水总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二环中南大道99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8-2565957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顶大路57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8-270789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2020年04月 15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阜阳市三水厂二期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FH-FS2020-002

2

采购人

阜阳市供水总公司

3

服务地点

阜阳市

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通过安徽省财政厅入库评审之日止。

5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顶大路57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8-2707896     

6

项目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提交“两书一方案”(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书、法律意见书)。

7

质量要求

完成“两书一方案” (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书、法律意见书),并编制整套专项债券申报材料,协助采购人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8

采购范围

1、培训:给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尤其是实施单位进行培训。加强各方理解和认识,增强各单位的配合,保证实施方案的质量,为申请成功提供支持。

2、编制资料清单:罗列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所需的资料清单。

3、编制尽职调查清单:罗列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所需的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4、实施方案编制。

5、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出具财务评估报告,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

6、委托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9

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10

最高投标上限

最高投标上限:29万元

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谈判公告

12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的纸质版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分开装订,胶装成册。依谈判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正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在密封袋表面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3

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同时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供水总公司

XXX(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5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0年 4 23  9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16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7

谈判保证金

提交形式:现金

金额:人民币 1000元

1.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现场交至招标代理公司代为保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好,注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当场退还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20

响应预备会

不召开

21

对分包的要求

不允许

22

供应商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提交

23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响应异议时间: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2454345844@qq.com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约定

招标代理费计费依据为:以中标价为基数,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取方式: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以上费用。

2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26

谈判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8

付款方式

出具后成果文件付至合同价款的50%,专项债券项目通过安徽省财政厅入库评审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29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的要求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0

废标条款

废标条款: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单及其它内容相应位置处没有签字、盖章的。

8)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9)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响应文件对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单项无报价或零报价的。

11)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

其他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供应商须知

1.总  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采购范围、最高响应上限、标段、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最高响应上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1.3.3 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资格、能力及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是否愿意参与本次响应活动完全是自主决定的,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响应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下述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

1.6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均须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供应商有必要自行踏勘现场,以便于更好的熟悉采购内容,更好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

1.10响应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明确其所称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各项具体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谈判办法

(4)谈判须知

(5)谈判说明及要求

(6)合同格式及基本条款

(7)响应文件格式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根据本章第2.2 条和第2.3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响应异议时间: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2454345844@qq.com

2.2.2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为使供应商在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方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日期。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3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3.2.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表中的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清单中相应报价。

3.2.5除非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

3.2.6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响应报价的单价中。

3.2.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 谈判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4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4 备选响应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

3.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标记

3.5.1 响应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响应文件一律胶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3.5.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3.5.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5.5 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人员配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6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不得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3.5.7响应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5.8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响应文件密封、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

4.1.1响应文件均需胶装(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一律胶装,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正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封面表明正本或副本

(拒收散件和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

4.1.2信封封面均应:

⑴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公章。

⑵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递送至谈判地点。

⑶注明 “请勿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谈判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4.1.3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定的格式填写有关内容;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4未按本章4.1.1、4.1.2、4.1.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表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在响应截止日期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5.谈判

5.1谈判时间和地点

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谈判会。

5.2谈判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召开谈判会:

(l)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到场情况。

(2)宣布谈判纪律。

(3)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竞争性谈判顺序

(6)谈判会议结束,进入谈判阶段;

(7)本次谈判程序为1轮谈判、2轮报价(第1轮报价不予公开);报价单位的第2轮报价应低于自已的第1轮报价

5.3谈判小组

5.3.1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3人及以上。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5.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谈判小组成员: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4谈判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5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被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响应资格并在处罚期内的;

7)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单及其它内容相应位置处没有签字、盖章的。

9)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服务期限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0)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下限的。

12)响应文件对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单项无报价或零报价的。

1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合同授予

 6.1合同授予标准

6.1.1如无特殊原因和情况,谈判小组将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先后顺序。买方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合理的成交推荐单位。

6.1.2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将在阜阳市供水总公司网上公示。

6.1.3谈判结束后根据需要,有可能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不实、挂靠、违法转包等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6.1.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6.2成交通知书

6.2.1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其响应已被接受。

6.2.2采购人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6.3签订合同

6.3.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时间视为成交通知书已发出,成交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内(具体时间、地点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6.3.2成交人在7.3.1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作出流标处理;

6.3.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6.4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7.重新采购

7.1重新采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该项目重新采购:

(1)响应截止时,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2、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采购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8.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与谈判小组成员串通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参加谈判会人员: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按时到场参加谈判会,否则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响应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投诉

9.5.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顶大路
联系人:刘工
电话/传真:0558-2707896

9.5.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9.5.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9.5.4、对谈判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响应相关各方对谈判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9.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10.解释权

10.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0.2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谈判办法

1、谈判办法

1.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按照本章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仅两家通过初步评审,仍继续评审)与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谈判并进行最后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1.2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 人组成。

2、评审与谈判程序

2.1初步评审

2.2谈判和最后报价

2.3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

3、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初步评审标准表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有一项未通过的,为初步评审不合格,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

初步评审标准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

有效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供应商业绩

符合竞谈公告要求

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3

本地化服务能力

符合竞谈公告要求

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4

谈判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5

服务期要求

符合文件要求

 

6

采购需求的响应性

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的内容

 

7

谈判报价

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以上内容由谈判小组按照评审指标等要求逐项进行评审,判断响应情况,实质性响应的应评为通过,否则应评为不通过;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评审不合格,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谈判和最后报价

谈判活动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5、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

谈判小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为成交价。

 

6、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第四章 谈判须知

1、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各类踏勘、评审、审查、会议等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税金,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并考虑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应承担的风险,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应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资料均由供应商自行收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对编制项目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应编制完整的报价书,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对本工程的水保方案编制要求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已充分理解,供应商对其报价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是满意的。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或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编制工作的,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中央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未申报完成则需支付违约金,扣留违约金为中标价30%,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培训:给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尤其是实施单位进行培训。加强各方理解和认识,增强各单位的配合,保证实施方案的质量,为申请成功提供支持。

2、编制资料清单:罗列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所需的资料清单。

3、编制尽职调查清单:罗列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所需的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4、实施方案编制。

5、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出具财务评估报告,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

6、委托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

 

 

第六章  合同格式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1、培训:给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尤其是实施单位进行培训。加强各方理解和认识,增强各单位的配合,保证实施方案的质量,为申请成功提供支持。

2、编制资料清单:罗列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所需的资料清单。

3、编制尽职调查清单:罗列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所需的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4、实施方案编制。

5、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出具财务评估报告,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

6、委托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

第二条服务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

第三条服务地点地点和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阜阳市

服务期限:

第四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合同款支付方式:出具后成果文件付至合同价款的50%,专项债券项目通过安徽省财政厅入库评审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见证方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附件及其效力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