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城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关于阜城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阜阳市供水有限公司:

为落实国家和省规范城镇供水行业价格管理要求,推动供水行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阜城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价格

阜城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1.8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5.58元/立方米。

二、代征费用

随水费代征的税、费标准按现行有效税费政策执行。

三、二次供水

对二次供水设施已移交供水公司管理的非直供层用户加收二次供水价格1.00元/立方米。

四、相关要求

(一)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其他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二)市供水公司应提高精细化经营管理水平,控制供水成本。严格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